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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“五一”、端午期间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
作者:    文章来源: 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23/04/28

关于“五一”端午期间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


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
2023年“五一”、端午双节将至,为严明纪律,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,驰而不息纠“四风”树新风,持续加强作风建设。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。

一、严禁违规收受或赠送红包、节礼等财物。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,不得违规接受或赠送红包、节礼。

二、严禁酒驾、醉驾行为。时刻坚守“开车不喝酒,喝酒不开车”的法律底线,遵纪守法,拒绝酒驾。

三、严禁组织或参与公款吃喝、奢侈浪费。不得巧立名目变相公款吃喝,对管理或服务对象组织的宴请坚决说“不”。厉行节约,积极践行“光盘行动”,杜绝铺张浪费、奢侈挥霍。

四、严禁组织或参与公款旅游或其他高消费娱乐、健身活动,廉洁出行,自律生活。

五、严禁公款购买和赠送节礼、违规发放津补贴。加强资金支出审查,防止发生违规使用公款、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情况。

六、严禁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。严格遵守公车管理制度,不得违规使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。

七、严禁参与或支持赌博等沉迷低级趣味的行为。自觉抵制赌博歪风,远离低级趣味,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。

八、严禁组织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。保持坚定政治立场,增强防范意识,自觉抵制封建迷信行为。

九、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。严格遵守婚丧喜庆有关规定,落实婚丧喜庆事宜“双报告”制度,带头移风易俗,净化社会风气。

十、严禁任何形式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。

各党总支、党支部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,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严明纪律要求,层层传导压力,对党员、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,做到早发现、早提醒、早纠正,筑牢党员、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。

各级党员、干部和教职工,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示范引领作用,带头知敬畏、存戒惧、守底线,自觉抵制歪风邪气。“一把手”要严格履行“第一责任人”责任,发挥好“头雁效应”,教育引导党员、干部和教职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,确保令行禁止、不触底线。

学校纪委坚持把严的基调贯穿始终,持续深化监督检查,深挖细查隐形变异“四风”问题和违规违纪行为。对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,顶风违纪的党员、干部和教职工,严肃查处,通报曝光,形成正风肃纪有力震慑,切实推动作风建设化风成俗。

监督电话:8407289

监督信箱:sgyjw@sdivc.edu.cn


中共山东工业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

2023年4月2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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